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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员

第十监督组
发布日期:2018年02月13日  来源:
辽中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名册
监督组 派驻单位 序号 社区(村) 监督员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
辽中区正风肃纪    第十监督组 蒲西街道 1 纺纱社区 刘娜娜 女 群众
2 实验社区 朱小玲 女 群众
3 文华社区 牛薇 女 中共党员
4 城南社区 马振忠 男 中共党员
5 兴工社区 任芳波 男 中共党员
6 利民社区 潘作庆 男 中共党员
7 建设社区 吕海姣 男 中共党员
8 建材社区 赵艳菊 女 群众
9 化工社区 郭大庆 男 群众
10 新兴社区 安玉霖 女 群众
11 光明社区 张春龙  男  群众
12 福利社区 孙伟 男 群众
13 北环社区 王鑫 女 群众
14 平安社区 王雪 女 群众
15 新华社区 齐贺 女 群众
16 育才社区 刘琳琳 女 群众
17 新光社区 韩丹丹 女 群众
18 城北社区 王军 男 群众
19 小帮牛村  邱久春  男 群众
20 敖司牛村 赵国庆 男 群众
21 孙家万村 张永权 男 群众

 

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职责

在区纪委的宏观指导和镇(街)正风肃纪监督组直接领导下,负责监督本社区(村)民生项目建设、民生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,从中发现和收集、上报有关问题线索。主要包括以下职责:

1.通过入户走访、查看项目现场等方式,直接向群众了解民生款物落实情况,收集问题线索;

2.对党务公开、村(居)务公开中涉及的民生领域问题进行监督,重点对城市(农村)低保、救灾救济对象评定、补助款物发放、危房改造、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;

3.做好工作纪实,发现的问题要在2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上报镇(街)正风肃纪监督组,根据线索重要程度,也可以直接上报区纪委监察委;

4.完成区纪委监察委、镇(街)正风肃纪监督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 

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纪律

正风肃纪监督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,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:

1.坚持原则、秉公办事、不徇私情;

2.严于律己,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;

3.忠于职守、服从领导、严守纪律、保守秘密;

4.勤奋工作,不得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;

5.不得以正风肃纪监督员的身份干扰干预社区(村)“两委”班子正常的公务活动,或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。